挑戰值得
薩提爾女士說,我無法點燃你的光,我只能點燃我的光,從而為你照亮,看見你自己的光。
今天看Gomori老師的「家庭重塑-從追求成就到自我和諧的旅程」影帶,對於「愛」。影片中的lovable被翻譯為「值得被愛」,這讓我回想起曾有一個夥伴問我,什麼叫值得?是我要做什麼,才能讓我值得嗎?但我不覺得我值得啊!當時,我語鈍、腦鈍,但今天則是茅塞頓開!
老師問主角,你認為你的孩子是lovable嗎?相信你是lovable嗎?Lovable指的是某人、某物或某種行為中具有的特質或特徵,能夠激發他人對其的喜愛、溫暖、欽佩或深厚的情感依附,換句話說,其意味著這個人擁有一種與生俱來的魅力、善良或美好,能自然地吸引周圍人的正面情感。也就是說,每一個人的存在就是能夠被愛的,不需要做什麼!
然而,在成長過程中,我們僅能從大人的回應裡來感受到愛。當符合大人的期待時,大人的笑、擁抱、讚美...都讓我們感受到愛,於是,漸漸地,我們總以為要做什麼,才能贏得愛、證明自己「值得被愛」!我曾經分享過我小時候有一個最大的願望,就是當個「壞」孩子,來測試我父母是否愛我!
既說是願望,就表示我根本沒有勇氣當「壞」孩子,因為我根深蒂固的相信,為了讓父母買單我是值得被愛,我壓抑自己內在許多的感受和聲音,努力活在父母的期待中!長大後,這樣的慣性延續到我職場、我的第一段親密關係。我會盡百分之兩百的心力,向主管、老闆、伴侶證明我「值得」他們的愛和認可!結果換來的是我失去了自己,也失去了關係!
自問,我是否可以如其所是的愛自己呢?我是否可在自己做錯決定、讓別人失望、展現非正向行為(如:懶惰、頹廢、記仇等)和負向感受(如:暴躁、不耐煩、憂鬱、悲傷等)時,依然愛自己呢?這真是個非常考驗的人生課題。
邀請你跟我一起檢視是否相信自己是lovable?尤其當自己沒有活在他人或自己的期待中時。再自問,你想為自己做什麼決定?